火炬管道安全阀、切断阀布置要求
火炬管道系统中,管道及相应配套的安全阀、切断阀在布置中需要科学准确,确保运行安全。在火炬管道中的安全阀、切断阀、阻火器及总管布置需遵循以下原则:
(1)装置内火炬总管一般布置在主管廊上层的边缘,或沿管廊柱成T形管架支承火炬总管;
(2)火炬总管应坡向装置边界线处的分液罐或全厂火炬总管,并不宜有“袋形”,否则,应采取排液措施;
(3)确定火炬总管位置时,要考虑火炬安全阀及其排放管高于火矩总管,并不宜有“袋形”,排放管应顺介质流向45°斜接到火炬总管顶部,尽可能地减少局部阻力;
(4)当火炬总管在装置边界线处设有“8”字盲板和火炬切断阀时,应在切断阀前(装置内侧)设DN 20~40排凝管,并在根部设双道切断阀。凝液应回收,不得随意排放;
(5)火炬总管应在可能吹扫全部管道的端部设蒸汽或氮气吹扫管。当扫线介质为蒸汽时,火炬总管应设水平敷设的“п"型补偿器或波纹补偿器”。
(6)火炬总营应有防止滑落的管卡或挡铁;
(7)在火炬总管上,不得有死角,当改变管道走向时,应采用R≥1.5DN弯头。
(8)火炬总管设计中的特殊要求。
为确保安全,火炬的顶部应设引燃灯或其他可靠的点火设施;距火炬简30m范围内,严禁可燃气体排放。
关键词:火炬总管布置要求,火炬切断阀,火炬阻火器,火炬安全阀,火炬安全距离。